流转的土地先施农家肥改善土质 胡传林 摄
2008年,张安辉回乡投建养猪厂。但创业之路并不顺利,因资金链断裂,张安辉最初兴建的养猪厂中途夭折。两年后,他又在家附近的东津镇畜牧场建设养猪厂,凭借精细化管理和对市场规律的准确把握,如今已发展成为年出栏生猪达10万头,实现年经营产值过亿元的现代化养殖场,吸纳周边上百村民就业。
“现代农业天地广阔,除了养殖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都大有可为。”富裕起来的张安辉又开始探寻新的农业发展之路。
东津镇素有襄阳“菜篮子”之称,但农民辛苦种菜,要么卖不出去,要么赚不了几个钱,张安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让这个“菜篮子”更新鲜、更绿色,同时又能让村民得到更多实惠,成为他努力的方向。
刚刚起步的蔬果种植基地 陈霜 摄2022年以来,张安辉尝试种植有机蔬菜,并大胆采用新型产业模式——在配送大型超市的同时,推出“新鲜时蔬进小区”服务,让新鲜蔬菜从田间直达市民餐桌。
目前,张安辉牵头成立的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500余亩。其中,养殖场占地200亩,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蔬果种植基地300多亩。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做成有机肥输送到田间地头,废弃菜叶加工后变成猪鸡鸭饲料,养殖种植相得益彰,实现污废循环利用。
张安辉说,如今很少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希望通过自己的带动能让更多年轻人了解农业、投身农业。(完)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