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职前培训班开班******
中新网珠海12月21日电 (邓媛雯 宫胜男)21日,为期三天的2022年首期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职前培训班在横琴星乐度·露营小镇开班,首期培训班的49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接受专业培训后,通过笔试口试认证,即可领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专用导游证。
本次培训是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主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旅游协会协办,珠海大横琴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为了响应港澳旅游业界合作区执业需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于11月15日向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开放“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职前培训”的报名通道,此次活动将分批开展,预计为300名港澳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及认证。
据介绍,本次培训课程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从国家发展战略到大湾区发展再到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环环紧扣,同时对旅游法及三地导游差异化服务也进行深层解读,实践部分将安排学员赴横琴景区开展导游现场教学。
“三年疫情影响了日常工作,但我一直关注琴澳两地旅游市场动向,也坚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澳门参训导游黄福龙表示,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课程对横琴旅游市场发展有全面的了解,在以后的导游工作中,把横琴推介给更多的港澳朋友,推动横琴及港澳琴三地旅游业的发展。
“日后也将持续评估成效及需求,按实际情况增加培训班次及更新课程内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旅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的全面优化,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进一步推动港澳从业人员在横琴执业备案工作,深耕港澳琴三地旅游合作发展需要,为后续港澳琴开发“一程多站”旅游产品创造条件,真正实现横琴与港澳旅游产业互补、协同发展、客源互送。(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